真心像烂泥

【裘杰】不肯渡河之人

抱住珍宝老师,好舍不得您的宝藏文章


肥啾:

不肯渡河之人


  


Cp:歌手/忘川渡人


导语:脑洞的起源是意外发现歌手与平克先生的皮肤帽子上都有黄衣之主的符号,一时兴起写下的故事。题目是瞎鸡掰想的,都说忘川引渡,歌手大概就是那个坚持站在岸边不肯渡河的家伙吧。


 


【1】

  裘克先生的葬礼发生在一座破败不堪的小教堂里,门窗紧闭,烛火摇曳,死


者静静躺在沉重的棺木中,身旁摆满白玫瑰。
  “今天我们齐聚此地,为了悼念我们最亲密的朋友。我们将铭记他的逝去,他的死将为我们降下神的荣光......”
  神父声音沉重,随着他的话语,不少宾客都肃穆的低下头,将视线凝聚在那些落满灰尘的地板与四处逃窜的虫子上。说了一会,神父轻咳一声:“下面有请死者的母亲致辞。”
  那真是一个又脏又丑的中年女人。所有人都觉得她哭哭啼啼时喉咙里像爬着火蚂蚁。而她坚持称这是“因快乐而生的泪水。”
  “我很高兴,他的灵魂将会因此得到永生......我为自己的儿子感到骄傲……”她走到棺木旁,将手中的玫瑰放进死者身边。
  神父微微颔首:“接下来是死者的朋友。”
  一位年轻人战战兢兢的走上台去,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他衣着破败,微微凹陷的脸颊显出惊慌与饥饿的模样来。
  台下的宾客们皆身着黑袍,面黄肌瘦,只有那一双双眼睛里迸发出岩浆般闪烁的狂热与激情。年轻人在那些无声而可怖的注视下浑身颤抖,他勉强缅怀了朋友几句,便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棺木边,将玫瑰扔进棺材里。
  神父轻咳一声,授意其他人将年轻人与女人带下去,接着开口说道:“现在,让我们最后一次瞻仰遗容,与死者告别。”
  宾客们如幽灵一般无声的聚集至棺木旁,将手中的玫瑰轻轻放到裘克先生身旁,其中不少女人眼角仍挂着泪珠。
  “我相信我们所信之神的荣光将与他同在。”神父郑重的宣布道,“他将在极乐之地为自己的牺牲骄傲。现在,盖棺吧。”
 “操你妈。”棺木里躺着的“死者”裘克答道:“要是我能解开身上的麻绳,我发誓,你们都得去见你们信的那什么狗屎伪神。”
  没有人在意裘克的回答,信徒们聚集在他的棺木边,合力将棺盖盖了上去。棺内的咒骂声渐渐听不清晰了。神父带头在棺木上淋上五大桶煤油,信徒们神情肃穆,划亮火柴,几十朵火花闪烁摇曳,然后它们坠落。
  烈火升腾而起,滚烫的气浪将不少人向后推去。煤油与皮肉烧焦的气味在教堂里弥漫开来。信徒们放声歌唱,神父盯着噼啪作响的棺木,在胸口划着古怪的符号。
  “请允许我们将这迷茫的灵魂献给您!愿您自长眠的深渊苏醒,响应您虔诚的信徒的呼唤,不朽的黄衣之王,星海深空之主,哈斯塔大人!”

  1785年,大不列颠帝国的一个偏僻城镇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农民们这样传道,一群疯狂的巫师聚集在某个废弃教堂里,用活人作为献祭举行了祭祀。这邪恶的举动引来上帝的惩罚,巨大的爆炸席卷教堂,声如雷霆,引起大火,整个教堂被烧了整整三天。所有巫师无一生还。
  这个消息并不准确,事实上,比起上天的怒火,或许教堂里储存的上千斤面粉降下的惩罚要严厉不少——狭小的教堂,拥挤的人群,以及满地流淌的煤油最终引起了粉尘爆炸。
  当然,除去那些无足轻重的问题,令人不解的事情只剩最后一件。
  在当地治安官清点教堂内的尸体时,他们惊讶的发现,教堂中央摆放着一具棺材,完好,崭新,似乎一点也没有受到爆炸的损害,里面几枝白玫瑰上还挂着水珠。
  这是完全无法用常识来解答的现象。鉴于棺木四周的尸体都被炸成了好几段,而这具棺材甚至连漆都没有蹭掉一点。
  棺材的棺盖翻倒在一旁,里面空无一物。人们猜测到,这里面曾经躺过一个人,然而后来他/她成功爬了出来,并幸运的逃过一劫。
  只是后来这个人......到底去了哪儿呢?


 


【2】

  “那天以后,我曾发誓我这辈子都不要在来教堂。只可惜我的一辈子太长,


长的我不得不违背誓言来找些乐子。”
  时隔多年再谈及当年旧事,裘克还是忍不住大发牢骚。此时他正端坐在教堂的座位上,此时正有一场盛大的葬礼在此举行。这毫无疑问唤醒了某些对他而言十分不美好的回忆。
  他的衣袖随意挽着,露出手腕上的奇异疤痕,那疤痕纤细,清晰,藤蔓似的缠绕着手腕,乍一看仿佛三个朝不同方向展开的问号。

  裘克通常很不情愿回想起那一天,火焰,尖叫,还有一群疯子似的异教徒……他本以为自己早已死去。可当他从昏迷中苏醒,棺木外的世界只剩一片死寂。身上的绳索整齐的断成几截,断口是火焰烧焦的痕迹,可他身上却完好无损,甚至连个小水泡都没有。
  他试探着推了推棺盖,棺盖应声滑落,有光照了进来。教堂笼罩在一片死寂之中,满地都是烧毁的废墟与尸体。他撑起身,试着踏出一步。教堂的地板被烈火烧的滚烫,边角微微卷起,似乎正叫嚣着要烫掉所有人的皮来。
  可裘克稳稳踩在滚烫的地板上,他并没有感觉到痛,更没有受伤,那些还未熄灭的火焰只让他觉得温暖。他每走一步,四周的尸体便不断腐烂化作白骨,脚下的地板龟裂开来,好像再也无法承受这份重量。
  在一片死寂之中,裘克推开教堂的大门。
  天空中涌动着雷鸣与风声,闪电撕裂阴霾的天空,将他整个人都照亮了。那一刻,他看清了手腕上长出的诡异符号。

  裘克身旁端坐着一位大多数人看不见的客人。
  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死神,杰克的模样无疑符合大部分凡人对这份职业的幻想,一身破破烂烂的长袍,背负着巨大的镰刀,地狱火在他兜帽下空洞的头骨里燃烧。
  听完裘克的回忆,他的这位友人(裘克单方面认定)如往常一样不发一语,只是从破碎的黑袍下探出手来——准确的说应该是右手骨。死神谨慎的抚摸他手腕上诡异的符号,小指微蜷,锋利的指骨在裘克的手臂上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操操操!疼!”裘克大叫,接着在周遭宾客的怒视中不情不愿的压低声音:“你他妈干什么!”
  “这是黄衣之主哈斯塔的印记。”死神用空洞而苍老的声音说道:“他将印记赋予你......这代表他认同了你作为他的眷属。从此以后,连死神也无法带走你的灵魂,你的肉体永世不灭,你的灵魂永归深空星海之主。”
  裘克带着点难以形容的嫌恶将死神的手拍开,此时他的伤口已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
  死神兀自喃喃低语,像是明白了什么。
  “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死神阴惨惨的说道:“作为黄衣之王的眷属,你的灵魂已经出卖给了他。其他人都无权带走。”
  “呃......难道我该说我很抱歉?”裘克闻言挑了挑眉。
  死神没有理睬裘克的骚话,他已经径直飘向教堂中央停放的棺木。没有人看得见死神,除了裘克。
  镰刀银光一闪,登记在案的灵魂被顺利引渡。动作果决麻利,连裘克也忍不住暗暗叫好。

  矜矜业业工作了几千年的死神杰克,认真负责,沉默寡言,客户好评率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没有任何一个灵魂逃得过他的镰刀。
  除了某个怎么也死不掉的混蛋。

                                                                 【3】
 
  他们的第一次碰面实在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那时的裘克还不明白那符号象征着什么,更不知道他已是黄衣眷属、死神无法带走之人。他惊慌失措的逃出教堂,流落街头,试图将这荒诞又诡异的情景抛到脑后。可有时记忆好像潮水,你站在低洼的沙地里,彷徨又不安,你不知道何时会涨潮,更不知道下一波潮水会不会将某些久远以前你遗弃的尸体冲上岸。


总之,那时的他几乎要被这一切折磨疯了。他每晚都做噩梦,醒来时总是身处陌生的环境里,身上遍布烧痕。他的精神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伴随着幻听,呕吐,暴力倾向等不良症状。


我们都明白,当一个人对生活失去希望,总会忍不住要找些替代品。比如,酒精。或许醉生梦死总比清醒的沉沦好得多。如果有一天你路过贫民窟,一定能找到一群白天便喝得醉醺醺的醉汉们。对许多酗酒之人而言,他们的堕落常常始于某件足以改变人生的“小事”,比如妻子去世,孩子经历车祸,或是自己丢掉了饭碗。自此之后,他们的人生便处于某种停滞状态,就像阁楼里装扮妥当的新娘子,一切准备就绪,却也只能百无聊赖的坐在床边等待,等时钟敲响十二点才能结婚。他们也在等待,等一件足够震耳欲聋,将他们从停滞的人生中解救出来的大事。


如果你有机会与他们对视,就会发现他们的眼睛总在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对裘克而言,那一天来得如此之快,快的他甚至有些难以理解。那天晚上,他正和同伴如往常一般喝得大醉,却在走到某一个转角被人一把抢走了的酒瓶。这是贫民窟每晚常发生的闹剧剧目,有教养的绅士与淑女从不会来这里。


他们追了上去,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他的记忆在酒精里泡的有些模糊了......对,是刀子,它刺穿胸膛时其实并不很痛,事实上,只是一瞬间,你能感受到一丝转瞬即逝的凉意。下一秒,他的同伴已经捂着伤口栽倒在地。裘克起初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跌跌撞撞向前走了几步,感觉到温热的液体从伤口处喷涌而出,他的双腿渐渐失去力气,最后慢慢滑倒在地。


讽刺的是,在濒死时刻,他的意识反而逐渐清晰起来。他的心脏渐渐停止跳动......月光照亮人世,浓烈的黑雾笼罩整片小巷,接着,雾气缓缓散去,手持巨镰的死神降临人世。对方身着黑袍,长袍下的身体是一具惨白骷髅,右手手骨提着一盏造型古怪的油灯,灯内一朵微小的火焰缓缓摇曳。


随着巨镰挥下,灰白色的灵魂从同伴的身体中飘飞而出,尖叫着吸进灯里。接着,死神转过身来,面朝早已死去的裘克举起镰刀。


可此时这具仍有余温的尸体抽搐几下,下一秒,裘克猛地睁开了眼睛。他几乎一下子从地上弹了起来,胸膛剧烈起伏,靠着墙壁剧烈咳嗽起来。


“咳,咳咳!”


 


面对此情此景,连死神也出现了片刻呆滞。过了一会,他不甘心的挥下镰刀,巨镰却穿过裘克的身体扑了个空。
  如此几次之后,裘克也傻掉了。


死神愤怒的收起镰刀,头骨与眼眶中漂浮着的地狱火熊熊燃烧。裘克甚至能听到面目可憎的死神先生悻悻的磨着牙齿,喉间滚动着野兽般的嘶吼。
  他用那双空洞的眼窝死死瞪着裘克,裘克也不甘示弱的瞪着他。末了,就在裘克以为对方会如鬼魂一般扑过来撕碎他的灵魂时,死神发出一声尖利的咆哮,化作一团黑雾,消散在大不列颠帝国的街头。


 


 


【4】


 


尽管十分不情愿,裘克还是成为了第一个活着见到死神的人类。


除此之外,他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体与常人的不同,并开始尝试接受它。他结束了继续堕落的生活,找到了一家面包店当学徒,尽管老板对他非打即骂,但在这个年代,每天只要能有一块面包饱腹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


起初的几年死神先生常常不甘心的前来“拜访”裘克,后者也因此遭了不少罪。比如在后院打水时头一昏便栽进井里淹死,过一会只能全身湿漉漉的爬出来。晚饭里莫名其妙被人掺了毒药,让他在死而复生后不得不饿着肚子度过一晚。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是势如水火的仇敌。而这样的关系逐渐缓和已经是1825年以后的事情。那时死神先生的工作量激增,再加之他对裘克也已经无计可施,死神最终宣布投降。他不再为难可怜的老裘克,只是在附近活动工作。


裘克常常透过橱窗看见死神无声的路过面包店,向白沙路飘去。而他手中油灯的火花也渐渐从初见时的小小一团长成了足以塞满整个油灯的火焰。


“我从未听闻白沙街每天会发这么多讣告。”某一天裘克拦住了行色匆匆的死神,问道,“白沙街上到底有什么?一个棺材铺吗?”


即使不再为难裘克,死神对人类仍旧没有好态度。他静默片刻,似乎是想直接离开,可最终还是干巴巴的开了口。说来有趣,裘克一度以为他可能不会说话。毕竟以对方的工作性质而言,死神实在不用总想着说些什么。那骷髅的下颔开开合合,声音沙哑苍老,好像是刚从地狱里揪出的鬼魂。


“不。”他说,“那里......孤儿院。”


 


 


【5】


 


这样的生活又过了很久——我也无法准确的告诉你到底过了多久,毕竟对于一个非人生物与古神眷属而言,时间不过是一种极其模糊的概念,就像空气,很少有人在生活中意识到它其实无处不在。


终于有一天,十几年来从未改变的面容开始渐渐给裘克带来困扰。于是他打点好行囊,来到了码头。他没有考虑目的地,只是随手买了张便宜船票,便头也没回的上了船。


深夜,死神如约而至。他静默的漂浮在空中,空洞的眼眶凝视满地月光的甲板与海面。裘克也没说话,他正闭着眼惬意的享受着海风。


这并不是一艘客轮,相反,这是一艘盛满绸缎,布料,以及精致小玩意儿的货船。在未来的一个月中,它将把这些货物运送至北美的十三个州,即使如今美国已经独立,但船员们并仍坚持以当时殖民地时期的地名相称。


“你要去......哪里?”


死神极少主动发问。因为直至现在他仍无法很好的掌握人类的语言。在死神所存在的几千年时光里,能与旁人交流的机会更是少得可怜。死神努力表达出每一个单词,火光在他空洞的眼眶里闪烁。


这团火焰起初只是养在死神的那盏煤油灯中,随着吞噬的灵魂越来越多,如今死神的头骨是它新的安居之地。
  “北美。”裘克不睁眼也知道来者是谁,“我听说那里气候温暖,林地也很多,公鹿能长到两米,女人也很漂亮。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你去过北美吗,杰克。”


死神摇了摇头。或许死神也有工作区域这一说,又或许他只是懒得继续搭理裘克。很多时候裘克与他的对话通常都是前者喋喋不休,后者只是静静的呆在原地,也不怎么回话。有时裘克总怀疑死神根本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只是偶尔会附和一下他而已。但这一点实在无从考证,他也已经习惯了这尴尬的冷场。


于是他伸了个懒腰。船舱里传来水手们兴奋的欢呼声,或许是谁又在赌局里大赚了一把。


“没关系。”他继续自言自语道,带着点年轻人特有的志得意满:“我会带你去看的。”


 


 


【6】


 


死神没有名字。


准确的说,死神并没有一个人类名字。他的真名高贵神圣,连被凡人的喉舌说出都是一种亵渎。而在当年他们关系稍缓后,裘克便自作主张要给死神取个人类名字。说这样也好称呼他。


杰克,其实死神并不介意裘克这样称呼他。毕竟他根本无法理解人类的语言。事实上,直到很久以后他才意识到,当裘克发出这样的音节,就是在呼唤他的到来。


总之,死神有了一个人类名字。他并不知道这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如同野猫被挂上了象征归属的项圈。十七世纪的欧洲人类曾神经质的认为女巫可以仅凭名字诅咒别人,而不少东南亚的文化都提及名字是最强大的咒语。


死神并不明白,当他有了名字,就是可以提及,称呼,标记所有权的时候了。他可以被那狡猾的古神眷属称为杰克,他是唯一拥有人类名字的死神。当裘克呼唤他的名字,就将他从这世界上成千上万的非人生物区分开来。他不再只是死神,不再只是某种地狱而来的种族的代称,而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是裘克的朋友。


人类是多么狡猾的生物呀,死神想道。


 


【7】


 


班恩是裘克来到北美后的第一个朋友。


抵达美国后的裘克找到了一份十分新奇的工作。他成为了一名禁林守卫,受命看守乔斯达先生的猎场。


在乔斯达先生的猎场附近有一片森林,班恩与他的家族世世代代守护这里。老实说班恩并不是一个交朋友的合适对象,他脾气倔,沉闷,惜字如金,身边常年只有几头鹿作伴。


但这片森林常年鲜有人迹,就连热爱狩猎的乔斯达先生也只有夏季会过来住上几周。看守猎场的生活实在太过无趣。连死神也常常玩消失,一走便是十几天找不到鬼影。起初裘克还乐得清闲,后来便感到越来越无聊起来。


顺理成章的,借着几瓶白兰地,裘克撬开了这个沉默守卫的嘴。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闲来无事时裘克常去找班恩聊天,班恩更向他介绍了自己最爱的雄鹿黑鼻子。


“看这片森林。”班恩大笑,“如同人的心灵一般美丽。”


裘克想起那天着火的教堂,对这句话不置可否。但他喜欢交朋友。无趣的生活需要友谊的点缀。


平静的生活止步于那个冬天,裘克去小镇上买班恩与他过冬所需的盐巴与黄油,回来时却发现整片森林已经燃起熊熊大火。听前来救火的村民说,前不久他们曾看到一群手持猎枪的年轻人走进森林。


裘克没有说话。他静静的站在一旁。火焰的高温烤化了包裹里的黄油,一滴滴的渗进泥土里。这场大火几乎烧光了森林里的一切。后来人们在班恩的房子里发现了一只被割掉头颅的雄鹿。而班恩本人也不知所踪。
    “没有死。”死神告诉他,“我找不到灵魂。”


只是裘克明白,他又一次失去了一个朋友。


 


 


【8】


他继续前行。


他带着死神去了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他曾在南方严苛的庄园主的果园里工作,也曾跟随一个年老的流浪诗人四处漂泊,他自然也死过很多次。这个世界的恶意足以轻而易举的杀死一个人。


只是如此漫长的时间里,死神一直跟在他身边,从未离开。这实在是残酷生活中的唯一几分慰藉了。


 


他曾花费了七年在一家巡回演出的马戏团里担任小丑的角色。


马戏团的驯兽师是个年轻的女孩。繁重的演出结束以后,他曾无数次望见她坐在狮笼旁静静发呆。她总是不爱说话。做什么事都是安安静静的。她嘴里常嚼着一种味道古怪的水果泡泡糖,泡泡总是吹不很大就破掉了。


马戏团常年往返于南方与北方之间,从不在某座城镇里停留一周以上。马戏团常常在晚上表演结束后搬家,团长赶着马车,后面拖着十几只巨大的木箱,里面装满华丽的演出服装,缀着亮片与又薄又软的蕾丝。他们坐在木箱上忍受着颠簸,大多数演员顶着表演时的浓妆昏昏欲睡。他与驯兽师坐在同一个木箱上,那女孩犹豫了一会,从脏兮兮的手帕里取出两块泡泡糖,将一块塞进他手里。


裘克扭过头盯着她。这趟旅程太赶时间了,她甚至连舞台妆都没来得及卸。看着这个女孩苹果似的脸蛋,她一缕缕垂在耳边的金发,还有她嘴唇上混合着金粉与亮片的口红膏子。


后来几百年过去,他甚至连那个女孩的名字也记不住了。可那天晚上的水果泡泡糖的气息却仿佛仍萦绕在他的指间。


裘克就是这么一个傻子,他走的太远,活的太久,已经见识过这世界上的大多数恶意,以至于如果有人肯匀他一点点善意,哪怕只是一点点,他就愿意为对方赴汤蹈火。


 


【9】


 


当他从马戏团的余烬中醒来时,全身烧伤的很严重,每一寸皮肤都需要重新生长。而他的脸几乎完全烂掉了。他听到自己的头骨咔嚓作响,这说明他的身体正在高速生长愈合。断掉的肋骨一根根归位,破裂的脏器也不断重生。


死神正忙着回收火灾中丧生的灵魂。如今的杰克能力已经成长到惊人的地步。不灭的地狱火在他整个头骨里燃烧,而任何与他对视过的灵魂都将被焚烧成灰,当然,裘克不算,他的灵魂本不属于他本人。


整片废墟上空无一人。瑟吉死了,那个女孩也已经离开,临走前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世界一片死寂。裘克愣了片刻,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大笑起来。这个动作让他血肉模糊的脸看起来更可怕了。


他笑了一会,又慢慢的摇了摇头。


 


【10】


 


他也曾是个囚犯,因被指控偷窃而被关了三年的大牢。


那时的北美仍保留着某种野蛮的刑罚制度。急于找乐子的士兵会扔给你一把铁锹,勒令你在太阳下山前在地上挖出一个深坑。那就是你的牢房了。接下来你的任务就是跳进去,经历风吹日晒。而裘克曾无数次被鞭子毒打到昏死,只因为他没有提前叫一声“长官。”


那天晚上,脱水而死的他又一次从深坑里复活。身上每一处可怖的伤口都在愈合,他痛得厉害,浑身发抖。他想起这么多年来的每一次死亡与无数的漂泊。溪水一般清亮的月光洒在他的脸上。


他睁开眼睛,却只看见了漫天繁星。


“喂,杰克。”裘克低声喊道。死神静静漂浮在半空之中,长袍下摆化作一缕缕黑雾四散飘散。


裘克低声说:“我不想再活下去了。我他妈累了。”


杰克沉默的注视着他。裘克也看着他。他有时常常觉得自己看不透杰克。这个非人生物的心思实在太过飘渺莫测。他总是不太爱说话。很多时候总是裘克喋喋不休,后者只是静静地听着。


过了很久,他看见死神摇了摇头。


这个可怖的非人生物伸出惨白的手骨,轻轻握住了裘克的手。


 


 


【11】


 


裘克的牢狱之灾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没过几年南北战争就爆发了,混乱中他离开了南方,向着北方前进。


在路上,让他借宿的农夫托他将一把吉他带给自己即将参军的儿子。他接受了委托,口袋里装着记录地址的纸条,背上背着吉他,开始了他新一场的旅程。


一路上他学会了弹吉他,学会了骑马,更学会了如何唱那些土地上缠绵悱恻的小调与情歌。死神仍旧跟随在他的身边,黑袍飘过每一片满是鲜血与尸体的土地。


漫长的旅途也会有终点。当裘克来到目的地时,却发现那位农夫的儿子早已战死。三个孩子和女人在狭小湿热的房间里生活,阳光透过树叶在纱网上投下一树光斑。


女人恳求他将那把吉他扔掉,因为那总让她想起自己的亡夫。裘克没说话,他将那把已经很老很老的吉他重新背回背上,翻身上马,继续起自己的旅程。


“接下来要去那里?我们的食物和水已经都吃光了。”


长久的相处让死神的英语水平突飞猛进。他现在甚至能说出完整连续的短句子来。
  裘克也不知道。于是他只是摇了摇头,若有所思的继续骑着马前行,低声回答道:“谁知道呢......但至少我还有你,还有一把吉他。”


他们的旅途仍在继续。


 


【12】


 


如此又过了几十年,裘克在旅途中来到二十世纪。


现在的他是个流浪歌手,抱着那把上个世纪的破吉他在纽约街头卖唱为生。这也是他心血来潮的选择之一。


在某个夏夜,晚风带着窗外的玫瑰香气飘进房间,风扇没精打采的转着。他怀抱着吉他,看着旅馆电视里花花绿绿的选秀节目,突然开口宣布道:“我要去当流浪歌手。”


死神此时漂浮在半空中,伸手去逗弄误闯房间的蝙蝠。听到裘克这样说,他犹豫片刻,认真思考起什么是流浪歌手,大概跟唱歌有关。


“那很好啊。”死神认真的回答道,“可是你会唱歌吗?”


“操,别他妈瞧不人啊。”裘克志得意满的抱起吉他。


 


裘克就兴致冲冲的成为了一个流浪歌手,染着半黑半百的爆炸头,打了耳钉,衣着怪异,背着一把吉他四处谋生。他唱歌随心所欲,也不爱唱情歌,常常想到什么唱什么,因此赚到的钱也是忽多忽少完全看运气。


 


“我想到了一首新曲子。”某个晚上,结束了工作的裘克突然说道。


“是什么样的曲子?”死神问道。


“我希望它有关爱情。”裘克若有所思。他随手拨了拨吉他。


 


死神静静的看着他,一如几百年前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接着,他说:“那你唱吧。”


 


    于是裘克开始放声歌唱,抱着那把年纪比他还大的破吉他。裹着破碎长袍的死神坐在木箱上,静静地,膝头搁着镰刀。地狱火在他空洞的头骨里燃烧。小巷,下水道,污水,垃圾箱里的老鼠,以及一直没有一颗星子闪烁的夜空是他的听众。


它们静静地聆听,听一个流浪歌手歌唱着死亡也无法带走的爱情。


 


 


【END】










嗯,感谢大家的喜欢。这次的活动大概是我最后一次产出裘杰的粮了吧。我玩的很开心,这一年来感谢这么多喜欢我的人。只看裘杰的可以取关了。


我是个十分不善言辞的人,有时你们来找我说话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现在想想的确挺不好意思的。


想来非常不可思议,在d5这么三句话不对头就要被问候祖宗十八代的的乱圈里,我的确是开开心心的度过这么久的时光,还遇见了很多小天使与几位太太。真的很开心。


所以当时受邀写活动文的时候,我抛弃了自己一贯走的轰轰烈烈谈恋爱路线,就只想平淡的写一个有关陪伴与成长的故事。现在想来,多半也是有不少移情的原因在吧。


故事不算长,也没有大家喜闻乐见的肉,但我写的很高兴。希望你们也喜欢。献给这一路各位的陪伴。我很开心哦!!!大家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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